药店引荐的药竟是“固体饮料”
摘要: “太抑郁了,我去药店买药,回来后发现药店给我的竟是一瓶‘药饮’。”19日,省会小店区许西社区的居民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,反映她在家门口一家连锁药店买药时的“遭受”。核实后,食药监部分介绍说,该药店
“太抑郁了,我去药店买药,回来后发现药店给我的竟是一瓶‘药饮’。”19日,省会小店区许西社区的居民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,反映她在家门口一家连锁药店买药时的“遭受”。核实后,食药监部分介绍说,该药店有运营食物的权限。在此,提示市民对药店的引荐要慎重对待。
张女士称,前两天,6岁的女儿积住食了,一位家长便给她引荐了一种消食药品,她随后带着孩子来到了家门口的一家连锁大药房。药店的职工一听药名就连连劝止张女士,他说:“那是大人吃的药,这么小的孩子底子受不了,能够试试这个。”边说边拿了两盒“儿童开胃消食颗粒”走了过来,嘴里还向张女士告知着服用办法。药店职工引荐的“药”一盒约二十元,见张女士还犹疑着,店员又说:“现在许多大人都不给孩子服用成人药了,副作用太大。”张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买了一盒。回家给孩子吃了一天,啥作用也没有,就在张女士翻看药品说明时,才发现包装盒上居然用很小的字写着“固体饮料”字样。
记者看到该固体饮料包装盒和药品盒如出一辙,中心写着很大的“儿童开胃消食”字样,下面则用很小的字写着“固体饮料”。翻看包装后,上面既没有药准字,也没有健准字。
记者把此事反映到了太原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,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了解,证明该大药房是在售卖“儿童开胃消食颗粒”,并承认该产品归于固体饮料。
“固体饮料能够算作食物,可是药店能否运营保健品食物,需要看它的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是工商部分批的。而这家药房的营业执照上的运营权限有保健品和食物,那就能够卖。”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还称,关于药店职工拿食物当药品来向顾客引荐的行为,他们将会进行标准,一起也提示市民对药店的引荐要慎重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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